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学习心得
同心县第一小学 周晓琴
开学以来,学校组织我们对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,在课标的学习过程中我受益匪浅,下面谈几点收获和体会。
一、新课标的学习让我准确把握了语文课程的性质。
关于语文学科的性质,2001版是这样描述的: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,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
2011版则作出如下描述: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、实践性课程。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,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,提高思想文化修养,促进自身精神成长。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,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。
由此可见,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“初步学会”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,而不是“学会”,甚或“完全学会”,教学中,我们需合理把握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“度”,切忌拔苗助长,以免违背学生成长规律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丧失。
二、课标体现了语文课程教学中整体性和阶段性的统一。
课程标准在“总目标”之下,按1~2年级、3~4年级、5~6年级、7~9年级四个学段,分别提出“学段目标与内容”,体现语文课程的整体性和阶段性。各个学段相互联系,螺旋上升,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。
学段目标与内容从“识字与写字”、“阅读”、“写作”“口语交际”四个方面提出要求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“综合性学习”的要求,以加强语文课程内部诸多方面的联系,加强与其他课程以及与生活的联系,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全面协调地发展。
课标为我们教师明确了方向,确定了内容,这样在教学中才能做到胸有成竹、有的放矢。通过学习课标我认识到小学语文的教学要在把握整体目标的前提下,分学段有计划有目标地认真实施并完成教学任务,在完成每一学段的具体要求时还要考虑课标的整体要求,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整体性和阶段性的统一,逐步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。
三、课程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,提高了阅读、背诵的地位。
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:“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。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他课程的基础,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”。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,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,丰富语言的积累,培养语感,发展思维,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、阅读能力、写作能力、口语交际能力。
语文新课标明确提出“要重视朗读和默读。让学生逐步学会精读、略读和浏览。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,扩大阅读面,增加阅读量, 提倡少做题,多读书,好读书,读好书,读整本的书”。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。读背无疑是积累语文素养的好方法。朱熹曾经说过:余尝谓读书有三到:谓心到、眼到、口到。这“三到”是多种分析器官同时参加活动的协同作用。因此读背是自悟的前提和基础。只有反复诵读才能真正体会课文的意味、情趣和文气。
四、新课标提倡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评价方式。
在教学中要建立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评价体系和多样性的评价体系 在新课标中明确提出在教学中要建立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评价体系,鼓励学生、同伴、教师以及家长共同关注和参与评价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。形成性评价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新课程标准提倡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,既关注结果,又关注过程,以形成性评价为主;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,以定性评价为主;他评与自评相结合,以自评为主;综合性评价和单项评价相结合,以综合评价为主。
总之,新课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,在今后的教学活动中,我一定按照新课标要求,结合教学实践,运用新课标理念,使理论和实际紧密结合,使我们的业务水平更上一层楼,认真落实课标内容,通过多种方法培养学生语文能力。